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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原文化部连续备案

中央电视台六年新闻报道

高端 正规 权威 规范 

搜星中国书画活动组委会介绍

       搜星中国全国书画展活动正式开始于2014年,是“搜星中国”全国活动组委会下属机构。借助“搜星中国”品牌与原书画活动的影响力,一经推出,便受到书画爱好者与名家名人的广泛关注与参与。以“繁荣我国文学书画艺术活动、加快文化艺术传承与发展,促进艺术交流与合作、提升民族文化自信”为目的;以“推荐名家、促进交流、选拔新秀、产业发展”为宗旨开展活动,得到社会各届的好评。    

备案机构: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 

主办单位:搜星中国组委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学生频道(原CCTV中学生)美育视界栏目

承办单位:搜星中国书画活动组委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北京文人书画院

协作单位:BTV《翩翩少年》栏目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新加坡艺人公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中国网·微视中国

媒体支持:中央电视台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中国教育电视台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中国网络电视台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央视频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CCTV手机电视




2015全国书法展

发表时间:2015/03/30 00:00:00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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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举办单位

主办单位:中国国际画院

承办单位:中国国际画院书法部  北京华夏大家书画艺术院

二、组织机构

成立“全国书法大展”评审委员会,由中国国际画院、书协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(名单另行公布),对来稿作品进行评选。

三、投稿事项

    (一)投稿范围:年满18岁以上书法家、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。

    (二)投稿时间: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731日(以当地邮戳为准)。

    (三)投稿要求:

    1、内容:古今诗词、联、赋、格言等健康向上内容均可,尤其欢迎书写自作诗词。

  2、规格:一律投寄原作,竖式作品高度不超过8尺宣纸。横卷高不超过一尺半宣纸,长不超过八尺宣纸;册页每页不超过40×30cm,整件不超过12页。

    3、投稿数量不限,但必须一次性投寄,每幅作品须汇寄评审费100元(请从邮局汇款,切勿在信封中夹寄,海外100美元),未收到评审费的作品不予评审。

    4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:作者真实姓名(与身份证一致)、性别、年龄、通讯地址、邮编及联系电话等。

    5、来稿请勿托裱,草书请附释文。

  6、请将汇款单复印件,随作品一并寄出。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“书法展”字样,作品和汇款均收到后,组委会以短信通知作者。

    7、凡需退稿的,每件作品在投稿的同时,另外汇寄120元退稿费(含保险费,海外汇寄120美元),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,评审结束后将未入展作品退还作者;入展作者不再退“退稿费”。入展作品全部由承办方收藏。

四、展览与出版

(一)本次展览设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。入展作品300件左右,其中优秀作品20件。

(二)出版《全国第三届书法大展作品集》。

五、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

(一)特等奖作品颁发奖金每人5000元,同意被收藏的作品每件另付收藏费800元。

(二)邀请优秀作品作者出席展览开幕式颁奖仪式,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,统一安排。

(三)展览开幕式前,为入展作者颁发作品入展(等级)证书。

(四)作品必须是经本人真实创作,拒绝模仿、抄袭及代笔行为。评审期间,将对部分作者进行面试,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。

六、组委会收件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双井邮局3号信箱中国国际画院书法部  邮编:100022

  E-mail:zggjhy#126.com(请将#改为@  联系人:常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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